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金1300万元,是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物资回收,是山西省商务厅批准的,商务部备案的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的再生企业。公司前身为山西省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成立于1971年,是隶属于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全省较早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的国有企业。
(一)国内汽车报废量持续增加 随着中国正式迈向汽车大国行列,我国汽车产销量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国内汽车保有量随之快速增加,而汽车报废市场的容量和空间也随之迅速扩大。同时,在节能环保的大趋势下,明确了黄标车加速淘汰的任务,为了确保完成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的工作任务,环保部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实行黄标车淘汰工作月调度制度。黄标车整治提速为正规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提供了增量,对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形成了利好。 (二)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进行产业升级 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正在逐渐走向机械化和互联网化。目前我国汽车回收利用行业的机械化程度已经接近50%,与过去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上海市进行了回收汽车报废拆解行业的改革,改革试点的企业采用了废车拆解流水线,实现了全自动化和机械化控制,地提高了零部件的再制造和再利用率,无论是企业的工作环境还是工作效率都得到了较大提升。报废汽车精细化拆解将是拆解行业发展的趋势,能够进一步挖掘拆车件的大利用价值,从而找到行业新的盈利增长点。而且对于习惯了传统销售原材料为主的汽车拆解企业,直接销售回用件、拆解件实属是面临新的行业和市场,因此很多企业将拆解后的零部件入库,却无法产生有效的成交。有的成交是等客上门来拆,这样不但降低拆解效率,也在利润上得不到很好的控制和保障,互联网化的发展,必然能推动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