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模式工程监理分公司合作细则监理综合加盟合作范围全国合作内容监理公司合作合作方式监理合作分公司合作期限长期
协调各方关系促进进度:积极发挥监理的协调作用,及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各方沟通不畅或利益冲突导致的进度问题。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及时汇报进度情况,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政策处理、资金拨付等问题;协调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问题,避免因设计变更导致的进度延误;协调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设备制造商之间的关系,确保材料、设备按时供应,保障施工进度。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计量:对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进行审核。审查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变更对工程投资的影响,对变更工程量进行详细计量,并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确定变更费用。在变更计量过程中,注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变更计量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
施工阶段监理流程
工程质量监理流程:
施工单位自检: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工艺与质量标准完成每道工序施工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质量报验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自检资料。
监理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报验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对工序质量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与规范要求、施工记录是否完整、质量证明文件是否等。如验收合格,签署质量验收意见;如发现质量问题,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报验。
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水平。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理业务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等内容。鼓励监理人员参加外部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拓宽知识面,了解行业发展动态。通过培训和考核,使监理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熟练掌握监理工作流程和方法,有效地开展工程监理工作。
根据房建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和监理工作任务量,合理配备监理人员。一般情况下,每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应配备不少于 [X] 名监理工程师和 [X] 名监理员。同时,应根据工程的特点,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如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确保监理人员数量充足、配套,能够满足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定期召开工地例会,一般每周或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主要内容包括检查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分析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协调各方关系、安排下一阶段工作等。
根据工程需要,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特定问题,如工程变更、质量事故处理、安全隐患整改等。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主持,相关单位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