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
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容器单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当采用密闭容器存放。可回收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
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