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简介:
1、鲜味相乘效果。与味精混合使用可以产生鲜味倍增效果,降低产品成本。
2、增强及改善食品风味,可以增强食物的 鲜美、浓郁与香甜味。
3、使肉类味道更鲜美,与味精混合后添加可增强肉类原味,强化肉类香味,减少肉类用量令成本降低。
4、抑制食品中过咸、过苦、过酸等不良气味,并可以减少无异味(氨基酸味、面粉味等)
肉类食品加工按一定比例的酵母味素,水解动物蛋白、I+G、味精、用于肉类食品中,如火腿、香肠、肉丸、肉馅等,可抑制肉类的不愉快气味,具有矫味作用,增进肉香熟成,赋予肉制品浓郁香味。
使用范围:各类食品;
大使用量:根据生产需要适量添加。
1、用于固体配料,直接添加,如使用量小,可以先与味精等混合,再与其他大料混合,以***均匀性。
2、用于液体配料,可将I+G先溶解于适量热水中,再混合。
I+G通常与味精一起使用,起协同增鲜作用,用量一般在味精的0.5%~1.5%。如添加到酱油等里面,应先对酱油进行热处理,以灭酶活,因其中含有的磷酯酶会分解
食品增味剂也可称为风味增强剂或鲜味剂。增味剂是指补充或增强食品原有风味物质。一些食品添加增味剂后,呈现鲜美滋味,增加食欲和丰富营养。食品鲜味剂不影响酸、甜、苦、咸等4种基本味和其它呈味物质的味觉刺激, 而是增强其各自的风味特征, 从而改进食品的可口性。
增味剂是指能增强或改进食品风味的物质。 我国允许使用的氨基酸类型和核苷酸类型增味剂,有5’—鸟苷酸二钠、5’—肌苷酸二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辣椒油树脂等7种。
增味剂主要分为有机酸类、核苷酸类和天然产物提取物等三类。有机酸类有谷氨酸钠(味精)、氨基乙酸(又名甘氨酸)、L-丙氨酸、琥珀酸二钠,增加和赋予食品鲜味;核苷酸类有5’—鸟苷酸二钠、5’—肌苷酸二钠等,增加和赋予食品鲜味,而且与氨基酸类鲜味物质同时使用,呈现倍增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