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权经理
依据《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省外进青建筑业队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之前,应当持有关证照在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建管办)进行备案,并接受管理。其备案的条件、程序和管理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备案的条件
凡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外成建制建筑业队伍,都可以在办理进青年度备案后,进入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其资质等级和范围相符的工程投标和建设工程活动。 二、备案的程序
省外进青建筑业队伍备案程序包括:投标前的年度备案和中标后工程项目的逐项备案以及跨年度工程备案表的签证。 三、对省外进青建设队伍管理的具体规定:
(一)年度备案:省外工程总承包、承包、劳务分包、监理企业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在进入我省从事建设工程活动之前,须持有关证、照到省建管办办理当年年度备案手续后方可参与投标。 驻青企业在青办公地址、驻青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如有更换,须及时到我办办理相关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