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西安碑林区预包装食品备案代办

  • 图片0
  • 图片1
  • 图片2
  • 图片3
1/4
新浪微博
QQ空间
豆瓣网
百度新首页
取消

1、提供资料要求:企业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3、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应当设置专区专柜;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

(三)食品经营企业应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西安农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你提供的“西安碑林区预包装食品备案代办”详细介绍
在线留言

*详情

*联系

*手机

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

VIP推荐信息

热门搜索

西安公司注册>西安专项审批>西安碑林区预
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
触屏版 电脑版
@2009-2025 京ICP证10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