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营业务一般须属于下述规定的技术领域: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校节能;高技术服务业;农业与农村;航空与航天;地球、空间、海洋工程;核应用技术。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确定能够享受所得税政策的企业类型,按照该条例,小微企业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分别符合应税所得总额、人员总数、资产总量等标准的企业。
此外也设置了以研发投入指标、科技成果产出指标的综合评价指标。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对科技企业的认定主要以科技研发投入与支出为评判标准,这也体现出科技型企业自身的特点。科技型小微企业这一概念是近些年出现的新名词,它兼具小微企业与科技企业的特点,又区别于这两类企业。目前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还未得到学者们的统一界定,也尚未有通用的认定标准,有部分省份地区做出了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