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并从事技术工作18年以上(含18年)。
4.具备中专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并从事技术工作23年以上(含23年),本条仅适用于县及县以下(不含市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技术人员。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
参评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电子支撑材料后(所有业绩、成果是本人取得工程师职称后获得,提供完整扫描件,不可以照片代替),系统自动生成《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所有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上传相关证件和规定年度的继续教育证书。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上传至用人单位。
2、单位审核公示
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分配,已有登录账号的不再重复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传至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评审公示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职称工作规定组建工程师评审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