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经过评估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将其转化为货币形式,作为企业注册资本的一部分。专利实缴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
专利实缴的流程:
1、获取专利:专利获得一般有两个途径,一是股东自己研发的专利,二是股东通过购买获得的专利。无论是自己研发还是通过购买获得的专利,都应该在股东名下,如果是在公司名下,是没办法转让股东后再转让公司的。
2、对专利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公司对专利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进行定价,评估专利的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评估完成后,评估公司会出具的评估报告,并进行备案留档。
3、专利实缴入资:将专利从股东名下转让给公司,并带着评估报告,专利转让协议,营业执照等材料,到工商局办理实缴入资。
专利资产的转让形式多样,依据专利权所处的经济行为及特定目的,其评估的价值类型和方法也会有所不同。专利权转让主要分为两大类情境:一是针对新研发、尚未投入使用的专利技术,专利权人直接将其转让给接收方;二是转让的专利已是经过长期实践验证、行之有效的成熟技术,且转让方仍在使用中。
在转让形式上,专利资产可大致划分为全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两大类。使用权转让通常采取技术许可贸易的方式,具体权限、时间限制以及地域范围等关键条款均会在双方签订的许可合同中明确界定,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按专利技术使用权限的不同,专利技术许可贸易可细分为使用权、排他使用权和普通使用权三种:
(1)使用权,此权限确保在合同的时间和地域内,卖方仅将技术转让给单一特定买方,且该买方无权再次转售该技术给第三方。同时,卖方自身也被禁止在该范围内使用该技术或销售由此技术生产的产品。此种高度占的转让方式,通常伴随着较高的转让费用。
(2)排他使用权,此模式下,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将技术授予买方使用,但卖方保留自身使用及产品销售的权利,且不再将该技术许可给其他第三方。这样既保障了买方的相对占地位,也维护了卖方的利益。
(3)普通使用权,则是为宽松的一种许可方式。在此权限下,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有权向多家买主转让技术,同时卖方也保留自身使用该技术及销售相关产品的权利。这种方式促进了技术的广泛传播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