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评估协会公布的指导价来看,常规的评估收费是根据评估值的差额累进计费的方式来收取服务费的。
评估收费模式一般是按照评估值的比例计费。
评估值100万以内:1500元起;
评估值100万~1000万以内:0.25‰~2.5‰;2500元~25000元;
评估值1000万~5000万以内:1‰;1万元~5万元;
评估值5000万~1亿以内:5‰;5万元~12万元;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实际的收费还要考虑到项目的复杂程度、评估时长、差旅等产生的费用。
像一些比较常见的评估,比如房屋资产评估、诊所资质审批评估,收费一般都比较低,而且1-2个工作日即可出报告。
综上所得:常见的单项资产评估收费是比较低的,比如房屋、设备、行政审批需要的评估报告(医疗执业、培训机构执业等);如果是评估股权、企业价值等资产组的资产评估,则收费较高一些,因为会涉及到评估师工作量的问题,工作量越大,收费也会较高。
农村征地补偿评估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第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第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如有征地、拆迁评估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我们。
房产价值的评估是一个复杂且综合的过程,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房产价值评估方法:
1. 市场比较法:这是目前市场上应用为广泛的评估方法。它通过比较与待评估房产在位置、用途、结构、设施、质量、新旧程度等方面相似的近期已成交房地产的价格,来估算待评估房产的价格。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直观、说服力强,易于被买卖双方理解和接受。
2. 成本法:成本法是通过计算房产的重置成本,再减去折旧来确定其价值。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无法从市场上直接获得可比交易价格的房产。
3. 收益法:对于可以产生收益的房产,如商业用房或租赁用房,可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该方法基于房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确定其价值。
在进行房产价值评估时,还需考虑以下因素:
1. 房产的地理位置:的地理位置通常意味着更高的价值。
2. 房产的房龄和状况:新建或翻新的房产通常价值更高,而老旧或损坏严重的房产价值则较低。
3. 房产的用途和类型:不同类型的房产(如住宅、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等)具有不同的价值特点。
4. 市场供求关系:当市场上需求大于供应时,房产价值往往会上升;反之,当供应大于需求时,价值可能会下降。
土地拆迁补偿金标准与评估办法:
为确保被征收土地的补偿公平合理,特明确以下三类房屋的补偿金标准,均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日所在区域内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
1、低端被征收房屋(如棚户区平房、四层以下住宅):补偿金应达到该区域内商品房平均市场价格的两倍,依据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征收面积计算。
2、中级被征收房屋(含四层以上住宅、车间、商业用房):补偿金不低于征收日区域内商品房市场平均价格的1.5倍。
3、被征收房屋(如别墅、住宅):补偿金至少等同于征收区域内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
此外,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在正式办法出台并实施前,暂停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活动,以确保政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2号
第四章 估价管理
第二十四条 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估价业务。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各类房地产估价业务。二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城镇房屋拆迁、在建工程抵押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房地产估价的具体业务范围如下:
1、房地产抵押、出资、处置价值评估;
2、地产转让价格评估;
3、司法仲裁涉及的房地产价值鉴定评估;
4、企业重组、改制土地价值评估;
5、土地出让价格评估;
6、土地转让、出租、抵押土地评估;
7、司法仲裁中涉及的土地评估;
8、征收土地税费涉及的土地评估;
9、其他目的的土地/房地产评估。
土地评估的主要方法包括:
市场比较法:选取与评估土地类似的近期交易案例,通过对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进行修正,从而确定评估土地的价值。例如,选取同区域、相似用途、相近规模的已交易土地进行对比分析。
收益还原法:根据土地未来预期收益,通过合理的折现率将其折现到评估时点来确定土地价值。比如,对于用于出租的商业土地,可以根据预期租金收益来评估。
成本逼近法:以取得和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等,从而估算出土地价值。
剩余法:通过从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中扣除开发成本、利润等,倒推出土地的价值。常用于待开发土地的评估。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依据公布的基准地价,结合评估土地的具体情况进行系数修正,确定其价值。
这些方法在实际应用中通常会结合使用,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