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矿物油是具有资源利用价值的,但需要建造的处理设施,一般采用物理方法,通过蒸馏冷却、压滤、过滤等工序分离出矿物油,再深加工为达到一定品质的成品。水和其他杂质则过滤、沉淀出来,处理达标后排放。一些非法企业简单沉淀,抽取上层仍含有大量杂质的矿物油,包装后流入市场,一旦引发“发动机抱死”等事故,对人车安全等造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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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的产生、运输、处置等经营活动,已经有现成的、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对废矿物油无害化进行处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的日益发达,机械化程度愈来愈高,耗用的能源与资源也日益增多,随之产生的废矿物油也一年比一年增多,为了节约能源与资源,废矿物油的回收和再生成为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废矿物油处理处置备受关注,国家政策的不断加码,使得废矿物油再生市场发展可观。然而,难以避免的非法利益链严重阻碍废矿物油再生行业的发展,技术上的滞后更是雪上加霜。规范废矿物油再生市场、推动废矿物油再生行业的科学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情况下,未来我国的废矿物油是将被合法化监管及处置?还是通过非法手段处置处于市场处理能力不足的状态?废矿物油再生市场的背后喜忧参半。
目前我国废矿物油再生市场较为混乱,经营废矿物油的企业众多,但是大多并无经营许可证,缺少对废矿物油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的各环节统一的规范指导,导致具有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能收集到足够的废矿物油维系企业的正常运行。在无证收集单位的恶性竞争下,合法废矿物油经营单位许可量利用率普遍较低,形成无奈的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