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学是学生对学习的负面情绪表现,从心理学角度讲,厌学症是指学生消极对待学习活动的行为反应模式。主要表现为学生对学习认识存在偏差,情感上消极地对待学习,行为上主动远离学习。厌学问题已成为阻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厌学情绪是逃学行为的主要原因之一,而逃学行为则是厌学情绪的极端表现。人们常把逃学和厌学联系起来。
当今社会生子女已属普遍,许多家长对孩子期望值过高,不顾孩子的实际情况,用“神童”的标准去要求孩子,强迫孩子学外语、背诗词、弹钢琴等等,一旦孩子达不到他们要求的标准,动辄严厉惩罚,使孩子心灵受到伤害,同时对学习产生反感,甚或与家长对抗,有的还发展到因丧失生活的信心而轻生。
要经常给孩子以成功的体验要想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要使孩子尝到成功的滋味。
不要“强迫”孩子学习如果家长对孩子学习逼得太紧的话,孩子会变得比较焦虑、不耐烦。在潜意识里,社会对学习产生反抗的情绪。孩子会变得容易遗忘,容易把刚刚学过的东西也忘掉。
要注意赞美和鼓励。家长懂得,语言赞美会对孩子的学习起到很大的鼓励作用。相反,批评过多,会使孩子情绪低落,学习时更易犯错误。
世上缺少的不是美,而是发现美的眼睛。每个学生都是一块金子,都有他闪光的一面。教师应把教学与学生特长结合起来。其实特长与学习并不矛盾,因为它们可以相互影响。由于有特长、有兴趣,他们会经常受到来自学校和家庭的表扬和鼓励,从而增加他们的成功体验,他们的兴趣劲头也会潜移默化地移到学习方面来,增强学习的信心,逐渐承担其学习任务。
不良行为严重,不满16周岁的孩子,应责令家长管教或送教育学校,在功能定位上,教育学校是国家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本质上是一种教育手段,在适用对象上,教育学校的招收对象主要是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
学校学生主要分为警送生、校送生和家送生。其中,警送生主要为因年龄原因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和检察机关决定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校送生主要为在校期间存在霸凌、多次旷课逃学等不良行为,学校反复管教无效,经与家长沟通,同意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学生;家送生主要为存在不良行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法有效管教,需要求助学校的未成年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