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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进出口权申报商品品名申报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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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外贸于2016年2月向广东H海关申报出口货物“棉布”,适用退税率为17%,但经海关查验,A外贸实际出口货物为“竹签”,适用退税率为13%。H海关根据有关条例进行罚款,而后将相关情况通报其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确认该笔出口业务并未申报退税后,对A外贸已申报退税的其他业务开展评估,核查其是否涉嫌骗税。
以上案例中品名不实情形,存在高报出口货物价值或高报商品出口退税率,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接收到海关部门的函告后,主管退税机关将对涉及出口货物的已退税款予以追回,同时加强对外贸企业的日常监管,防范打击骗税违法行为,根据海关处罚、海关信用调级情况相应地调整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类别。若企业对于出口货物的规范名称、商品归类存在困惑,建议提前咨询海关部门。
如需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拨打厦门咨询热线 ,:3001907334或发邮件到3001907334@, 登尼特: 厦门登尼特网站 ;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1号新景中心A座26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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