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口报关一般手续:
1、前期商检备案——国外发货 (备案可以提前办理)
2、码头换单——缮制报检报关资料
3、商检出通关单——进口报关 (交税、海关查货、抽样)
4、海关放行——商检抽样——商检查验--加贴中文标签--提货
食品含有一定量的成分,能调节人体的机能,具有特定的,适用于特定人群。一般食品不具备特定功能,无特定的人群食用范围。
第三步:整理申报资料取得检验报告后,申请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准备申报资料和样品。 第四步:形式审查 主管部门将对申报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查(5个工作日)。对于符合要求的资料会发出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会发出补正通知书,企业应根据补正要求对资料进行补正。 对于进口产品,除按国产产品申报需要的资料进行提交外,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企体登记文件]。 2.申请企业为上市食品类产品生产企业, 3.生产企业符合当地相应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文件。 4.由厂商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生产厂商委托境内的代理机构负责办理注册事项的,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原件以及受委托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品在生产国(地区)生产销售一年以上的文件和出口国允许产品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