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提出审核意见,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施工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对进度计划进行修改完善,直至监理单位审批通过。
(二)进度计划的跟踪与检查
进度跟踪检查
监理工程师定期对工程进度进行现场检查,对照进度计划,检查实际施工进度是否与计划进度相符。检查内容包括已完成的工程量、施工项目的进展情况、人员和机械设备的投入情况等。
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监理组织机构:本项目监理机构采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下设若干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总监办负责整个项目的监理管理工作,对建设单位负责;驻地办负责其所辖施工标段的现场监理工作,接受总监办的领导和管理。
人员配备:根据本项目的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监理工作需要,配备以下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1 名,具有丰富的公路工程监理经验,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