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是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往往种类多、数量大。一种可行的方式是按其价值大小将设备分为a、b、c三类,并根据其特点分别采取不同的评估方式。对于a类设备应实行单项评估;对于b类设备应分类评估;对于c类设备则采用相对较粗的评估方法,分别按设备用途、类型和购入年限分类,采用直线折旧法计算成新率,用价格指数法计算重置成本。设备评估中应注重根据评估目的选择评估方法,并确定评估值中所应包含的内容。
企业流动资产的评估 流动总资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流动资产可以分为价值形态的流动资产与 实物形态的流动资产,分别使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对于价值形态的流动 资产,如果是货币资金的,按照核对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价值。外汇的价值,按照评估基准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外汇比价折算成人民币;如果是应收款项的,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价款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价值。有充分理由可以收回的款项,即以账面价值作为评估 价值;很可能收不回的价款。
土地使用权可以和地上建筑物一起作为房地产进行评估,还可以随整体企业一并评估。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以及重置成本法都可以用于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如果存在着比较发达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可以采用现行市价法,根据市场交易惯例进行调整,得出评估值;否则可以采用收益现值法,根据土地使用权的预期收益的折现值确定评估值;两种方法都不宜采用时,可以采用重置成本法,即根据取得现有土地使用权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我国各城市颁布的基准地价不尽相同。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时,不能简单依据各个城市的基准地价作为现行公允地价,算为评估值。如果已经颁布的基准地价对当地的地价产生决定性影响时,才能以基准地价为基础,并结合被评估土地的基本情况以及土地出让金的实际征收水平,对土地使用权加以评估。同时还应当了解土地出让金的组成部分、适用范围及其他规定;注意与建筑物评估相衔接,土地的征用、开发和配套等费用不应重复计算或遗漏计算。
按实物形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五大类
按固定资产短使用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 短使用期为5年的如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固定资产;短使用期限为10年的如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短使用期为20年的如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企业在对固定资产短使用期限分类时,不能将不同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划为一类,以免影响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正确性。
机器设备评估作为一个重要的评估领域,情况复杂。作业量大,在进行评估时,应该分步骤、分阶段实施。
(一)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和数据,划分机器设备的类别
1)反映待评资产的资料。包括资产的原价、折旧、净值、预计使用年限、己使用年限、设备的规格型号、设备完好率、利用率等。
2)证明待评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资料。如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文件,如有变动,应查阅产权转移证明等。
3)价格资料二包括待评资产现行市价,可比资产或参照物的现行价格资料,国家公布的有关物价指数,评估人员自己收集整理的物价指数等。
4)资产实存数量的资料。通过清查盘点及审核资产明细帐和卡片来核定资产实存的数量。 除只对某一台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外,一般地说,对企业机器设备进行评估,都要视评估目的、评估报告的要求、以及评估的工程枝术特点进行适当分类。
评估机构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机器设备清单,应组织有关评估人员进行清查核实,是否帐实相符,有无遗漏或产权界限不明确的资产。清查的方法可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管理状况以及资产数量,采取全面清查、清查、抽样检查等不同方式。由工程技术人员对机器设备的技术性能、结构状况、运行维护、负荷状况和完好程度进行鉴定,结合功能性损耗,经济性损耗等因素,据以作出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