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业务,承担与资质证书许可范围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业务。承担设计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 (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承担各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但在承接工程项目设计时,须满足本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承担其取得的施工总承包(施工承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承包)业务。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及固定工作场所,且主要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2)有完善的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和档案管理,通过ISO9000族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3)具有与承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管理体系。
资质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六年以上,立承担过不少于五项工程等级为或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人员各不少于8人、10人、10人;其中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4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水平考核标准应用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工程勘察是根据建设工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治理、监测,水文地质勘察,环境地质勘察等工作。 工程咨询是指运用工程技术、科学技术、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为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管理提供的咨询活动。包括前期立项阶段咨询、勘察设计阶段咨询、施工阶段咨询、投产或交付使用后的评价等工作。
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7年3月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出台了重新修订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文件 [1] ,在这一文件中设立了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目的是推动大型设计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方向发展。获得该资质的企业满足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要求。获得该资质后的大型设计院可以承接包括化工石化、石油天然气、电力、冶金、铁道、公路、电子通信广电、市政等我国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中全部21个行业的设计业务。同时,可以承揽取得的施工总承包(施工承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承包)业务。施工总承包资质为开展施工总承包及向国际型工程公司过渡创造了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的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煤炭行业、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电力行业、冶金行业、机械行业、商物粮行业、核工业行业、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轻纺行业、建材行业、铁道行业、公路行业、水运行业、市政行业、农林行业、水利行业、海洋行业、建筑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