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代理记账:纳税人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情况。纳税人缴纳税款时常会发生一些由于某些原因而不能按时缴纳的情况,这些情况下缴纳税款是可以延期的,但并不是什么情况都可以延期缴纳税款的,下面,湖北欣雅财务为您介绍可以延期缴纳税款的一些情况,敬请了解。
问:纳税人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答:一、根据《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根据《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令〔2002〕362号)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如有其他疑问或是需要办理湖北代理记账,敬请联系湖北欣雅财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咨询电话():
邮箱:1399371602@qq.com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未来城D座2101室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