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品鉴定(Appraisal of Collection )是指运用传统的鉴别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对博物馆藏品进行识别和辨伪,正确揭示藏品的内涵,评定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从而确定其等级。藏品鉴定是一项细致的科学研究工作,是博物馆藏品保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藏品鉴定的过程,就是对藏品进行研究和著录的过程。
中国的文物鉴定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春秋时期,文物的辨伪和考证工作就已具雏形。《韩非子·说林下》和《国语·鲁语下》等古籍中,都有文物辨伪和考证的有关文字记载。秦时已开始对古铜器上的纹饰进行鉴别和解释。《吕氏春秋》 中的 《慎势》、《先识》、《色威》等文献,都记有对铜器纹饰的考证。汉时已注重考证和研究古铜器上的铭文。司马迁非常注意研究文物,在《史记·封禅书》中记下了考证铜器铭文的史实。宋时宫廷收藏文物十分丰富,设有专职官员保管文物,并对文物进行鉴定。吕大临所撰《考古图》著录了当时宫廷和私人收藏的古代铜器和玉器324件,每器皆摹绘图形、款识,记录尺寸、容量和重量等,出土地和收藏处可考的也加以说明,这是中国早而较有系统的古器物图录。明时伪造文物大量出现,文物鉴定以辨伪为主。曹昭所撰《格古要论》,将文物分为古铜器、古画、古墨迹、古碑法帖、古琴、古砚、珍奇、金铁、古窑器、古漆器、锦绮、异木、异石等13门,对文物概况、作伪方法及真伪辨别,均加论述,是中国部全面的文物鉴定专著。高濂在《遵生八笺》中,还提出了铜器辨伪的两条原则,即残器修复不算伪品和真品的残件拼成一个新物应属伪品。清
藏品鉴定
藏品鉴定
时继宋之后,再次兴起考据之风。朝廷大力提倡文物鉴定,逐步发展成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梁诗正等所编的《西清古鉴》和《宁寿鉴古》,著录了清宫所藏古代铜器 1529件,彝器 600件,镜鉴 101件。民国以后,文物鉴定在方法上较清代有所进步。1914年,北洋在清宫成立了古物陈列所,设立了藏品鉴定,制定了《鉴定古物细则》。1925年,故宫博物院成立,并设立了"古物审查会",负责鉴定藏品真伪,划分藏品等级。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随着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藏品鉴定制度日臻完善,水平日益提高。1985年,文化部设立了国家文物鉴定,负责制定博物馆藏品的等级和标准。1986年,文化部又印发了《博物馆藏品定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