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包括3类39个产品(详见表1),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公布产品目录。根据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划分成一个产品单元的原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为6个产品单元:包装类包括4个产品单元: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容器。工具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食品用工具。
申证材料汇总审核:产品审查部或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收到企业实地核查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后,对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合格企业与不合格企业分别进行上报。总局发证产品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省级发证产品上报省质监局。
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上报材料,按照分工,总局发证产品由质检总局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省级发证产品由省质监局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颁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并向社会公布;作出不准予许可决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