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的检测机构。此类机构价格透明,切勿听信某些代理公司的价格虚报。 2、受理中心:进口食品的受理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负责。他们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给予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则给予出具补正意见,负责安排实验室核查及抽样复检,负责安排产品参加评审会,发放证书等。 3、审评会:国家局食品审评中心负责组织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技术评审。 4、行政审批部门:国家局注册司对评审会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批准。 注册食品需要检验哪些项目?企业已经做过检验,还用重新做吗? 1、检验项目 一般产品都需要进行安全性试验(毒理)、功能学试验(动物功能/人体试食试验)、稳定性试验、卫生学检验、/标志性成分试验。根据产品的功能和原料特性,还有可能要求申报的产品进行、检测、菌株试验、原料品种等。 对于营养素补充剂,不要求进行功能学试验。使用《维生素、矿物质化合物名单》(国注[2005]202号)以内的物品,其生产原料、工艺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一般不要求提供安全性毒理学试验报告。 卫生学检测,主要是对产品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进行检测,如重金属、农药残留、崩解时限、PH值、微生物等。 稳定性检测,是检测产品在声称的保质期内各项指标是否稳定,其检测项目与卫生学检测的项目相同。一般进行加速稳定性试验,及在产品放置于38℃、湿度75%条件下放置1个月、2个月、3个月时对各项指标进行检测。 安全性检测,是对产品安全性毒理学的检验。根据产品配方的不同,毒理学检测的项目有所不同。一般产品都应进行第二阶段的检测,有的产品还应做90天喂养或更深阶段的毒理学检查。 功能学检查,是根据国家标准或评委会认可的试验方法,对产品声称的功能进行检验。根据所申报的功能不同,要求进行动物功能试验和/或人体试食试验。 2、产品已经进行了试验,还需要重新做吗 有的企业会提出:我们自己做过检验了,是否还要在国内进行重新检验呢?这需要看您的检验是怎么做的。如果您是在中国疾控中心、按照《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版)及相关中国国家标准对三批连续批号的样品进行的检验,并且报告出具日期在2年以内,这样是可以使用的;否则就重新进行各项检验。 原辅料相同只是颜色、口味不同的产品要按几个产品来申报? 食品原料与主要辅料相同,涉及不同口味、不同颜色的产品,可免做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和功能学评价试验(提供原产品试验报告的复印件),但其检验方法、评价指标和判断标准应符合现行的规定。在产品名称后口味或颜色。
一、品进口报关的基本流程
国外(包括台湾、香港、澳门)食品进入中国大陆成为合格产品正规市场上销售经过以下步骤:
食品进口流程:进口食品有符合中国标签法GB7718的合格中文标签,食品添加剂进口满足GB2760,具体不同品或者食品进口都是有不同国标要参照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欢迎来电或者发邮件咨询
食品进口第二步:办理品进口批文(也就是品进口备案,手续繁杂,办理时间长)。
食品进口第三步:报关、报检、产品国标分析、产品检验检疫
食品进口第四步:检验检疫合格后颁发标签合格、产品质量合格的《进口CIQ卫生证书》
食品进口第五步:进口产品在海关、商检\CIQ、中文标签贴好等手续办齐正规上架销售。
其他食品进口报关可以随时电话或者邮箱联系:
二、品进口报关手续需要提交的资料
《食品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料
1.食品进口申请表
2.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
3.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4.功能评价报告
5.食品的成分名单以及成分的定性或定量检验方法、稳定性试验报告
6.产品的样品及其卫生学检验报告
7.标签及说明书
8.有关文献资料。
9.其他普通食品进口需要的资料(产地证,卫生证,检测报告,成分表,箱单,,合同,提单等其他申报资料)
取得《进口食品批准证书》的产品在包装上标注批准文号和规定的食品标志。 已获批准的进口食品以资、合资、合作等方式,转入境内生产的在产品原料若以动植物为原料、其物品种和产地、配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完全相同的情况下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备案后可继续沿用原批准的《进口食品批准证书》组织生产。但产品说明书、标签中关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的标注做相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