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构柱立柱采用槽钢或角钢与钢板等焊接而成,格构柱基础为钻孔灌注,桩顶面与基坑底同高,格构柱立柱插入钻孔桩钢筋笼内并与钢筋笼焊接,通过吊车吊放一并下放到孔内,浇筑混凝土,格构柱立柱锚固于钻孔灌注桩内。基坑开挖过程中根据支撑位置,在格构柱立柱上焊接三角形钢板(牛腿)及钢梁(连梁或系梁),然后架设支撑,并通过2根U型螺栓(中20钢筋)及三角形钢板将基坑内支撑固定于钢梁上。
格构柱采用在场外钢构加工厂加工制作,原材料进场审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材料的外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准予制作。对制作完成的格构柱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2001及设计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允许进场进行安装。
格构柱主要包括钢立柱和立柱桩两部分,上部钢立柱为钢构件,下部立柱桩为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工艺如下: 钻架定位→钻孔→次清孔→测孔深→安放钢筋笼→固定安放格构柱→下导管→第二次清孔→测孔深(合格后)→安放隔水球→灌注砼→钻机移位
格构柱安装定位:格构柱吊入桩孔后,与钢筋笼牢固焊接,钢筋笼主筋与格构柱焊接要可靠、牢固,搭接长度按规范要求,焊接要求与工程桩的要求一致,满足规范要求。
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并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1m。 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穿过圈梁,构造柱纵筋上下贯通。
构造柱小截面可采用 240mm×180mm, 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2, 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且在柱上下端宜适当加密;7度时超过六层、8度时超过五层和9度时,构造柱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4,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房屋四角的构造柱可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