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办理中澳FTA原产地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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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FTA)是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正在进行谈判的一个自由贸易协定。简称中澳自贸协定。于2005年4月启动谈判,2015年6月17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澳大利亚贸易与投资部部长安德鲁·罗布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分别代表两国正式签署《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实施次降税。 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
根据中澳自贸协定实施第二次降税,中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即达29.2%,主要有药品、医疗器械、板材、化工品、农业机械、船舶等;澳方将有45%的税目在协定生效时立即实现零关税,加上原已实施零税率的商品,零税率税目数超过90%。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简称中澳FTA原产地证,在中国,该证书由中国检验检疫局或中国贸促会机构签发,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可向商检局或贸促会机构申请注册备案办理,没有进出口权注册备案或不能自己办理的企业只能通过代理代办出具。说到这,那么问题来了,企业自己办理跟代理代办有什么区别呢?
二者的区别:前者的抬头是自己公司,后者出的中澳FTA原产地证是显示双抬头,就是代理公司O/B贵公司(O/B即agent的意思)!一般不管是您公司自己抬头,还是agent的双抬头都不影响清关(除非信用证有规定不接受第三方抬头的单据),给代理代办,只要填写好中澳FTA原产地证格式给代理即可,不需要贵司进行注册备案。
客户经常有一个疑惑:中澳FTA原产地证显示出证公司抬头,而提单显示贵公司抬头,二者抬头不一致会影响清关吗?
—— 我可以肯定回答不会影响清关的,产地证可以由第三方出具,并且产地证上显示双抬头意思是出证公司代表贵公司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