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信用证制作,一般贸易代理代理信用证制作,一般贸易代理代理信用证制作,一般贸易代理代理信用证制作,一般贸易代理代理信用证制作,一般贸易代理代理信用证制作,一般贸易代理
万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弘扬“专注-”精神。在行业内提出“专注于进万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弘扬“专注-”精神。在行业内提出“专注于进口”创新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打破行业的习俗和假设,探索出新的服务、新的商业模式。把原本由管理咨询公司、第三方物流公司、外贸进出口公司、资金平台公司、报检报关公司、仓库管理公司等分别履行的多种职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把智慧和资源凝聚到“进口门到门”服务上,大限度地优化进口物流供应链方案,服务贯穿整个国际贸易流程:一般贸易代理、国际贸易结算、进口单证办理、进口物流配送、进口清关、食品仓储。
即期信用证又可分为单到付款信用证和电汇索偿条款信用证(L/C with T/T Reimbursement Clause)两种。前者是指开证行或其付款行一旦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和单据,便立即付款,开证人也应于单到立即向开证行付款赎单;后者是指开证行将后审单付款的权利交给议付行,只要议付行审单无误,在对受益人付款的同时,即以电报或电传向开证行或其付款行索偿,开证行或其付款行接到通知后立即以电汇方式向议付行偿付。使用电汇索偿条款信用证,比一般即期信用证收汇快,通常只需2-3天时间,有时当天即可收回货款。
银行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银行(开证行)根据买方(申请人)要求及指示向卖方(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确定的将来日期兑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这种承诺是有条件的,要求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和单证相符。当买卖双方接触,不了解对方商业信誉,或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商人做生意,无法承担发展中国家的商业/国家风险时,常在合同中规定使用信用证付款方式。
1、 申请开立信用证前,一定要落实进口批准手续及外汇来源。
2、 开证时间的掌握应在卖方收到信用证后能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出运为原则。
3、 开证要求“证同一致”,以对外签订的正本合同为依据。不能用“参阅XX号合同”为依据,也不能将有关合同附件附在信用证后,因信用证是一个立的文件,不依附于任何贸易合同。
4、 如为远期,要明确汇票期限,价格条款与相应的单据要求、费用负担及表示方法相吻合。
5、 由于银行是凭单付款,不管货物质量如何,也不受合同约束,所以为使货物质量符合规定,可在开证时规定要求对方提供商检证书,明确货物的规格品质,商检机构。
6、 信用证内容明白无误,明确规定各种单据的出单人,规定各单据表述的内容。
7、 合同规定的条款应转化在相应的信用证条件里,因为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只要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开证行就按规定付款。如信用证申请书中含有某些条件而未列明应提交与之相应的单据,银行将认为未列此条件,而不予理采。
8、 明确信用证为可撤销或不可撤销信用证。
9、 国外通知行由开证行。如果进出口商在订立合同时,坚持通知行,可供开证行在选择通知行时参考。
10、在信用证中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转运、不接受第三者装运单据等条款。
11、我方国有商业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一般不接受要求其他银行保兑的条款。
万享用人才整合资源,为客户创造价值。为企业提供的“国际供应链管理外包”服务,立志成为中国的进口供应链管理服务。构建了以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为载体,以采购中心和产品整合供应链服务为核心的整合型供应链服务平台,服务网络遍布中国主要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