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为了防止拼装车上路,相关部门因此对汽车5大件采取严格的销毁政策。随着汽车市场规模经济的突显,拼装车的生存空间几乎不存在了。于是,2019年6月1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不仅取消了回收企业数量控制的要求,同时取消了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强制回炉销毁的规定,拆解的“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这也符合目前车市发展的新阶段特征。
这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资质认定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对申请设立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再申请资质认定。同时,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删去对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由公安机关予以审批的规定。
在企业资质认定条件中,取消关于注册资本、场地面积、人员数量等已不完全符合实际的条件。同时增加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要求企业在存储场地、设备设施、拆解操作规范等方面符合环境保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