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信息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及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实施、运行维护和运营服务等领域的相关企业。企业初次申请级别不得CS2级。证书有效期内,达到一定的年限和能力要求,可逐级进行升级,不可跨级别申请。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是指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以及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支持的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及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实施、运行维护和运营服务等。
管理能力
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
2、已建成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4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