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证三级)考试培训报名条件
(1)从事相关工作6年以上(含6年);
(2)具有本或相关(指: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社会工作、法学及其他经济学类、管理类等人文社科)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其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苏州劳动关系协调员考试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2
2.毕业证复印件*2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下载打印http://www.chsi.com.cn/)。
4.2寸蓝底照片*4张+电子档
5.工作证明(固定模板,电脑打字,盖公章/人事章/行政章)
6.社保卡复印件
7.协议书(承诺书)亲笔签字
8.鉴定申请表
考试报名时间:
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9月份。
考试时间:
上半年2019年5月;下半年2019年11月。
培训时间
上半年2019年1-5月;下半年2019年6-11月。
培训内容:
1.《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2.《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3.《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4.《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实施工会法0法》;
5.《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
6.涉及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考试的相关内容。
关于补贴
目前苏州市区人资三级和劳协三级的补贴都是2000元,若申请当年该工种被列为紧缺工种,则补贴增加30%,也就是2600元。苏州园区的补贴目前是3000元。所有补贴依据个人社保缴纳地当年的政策。
培训对象:
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工会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有意从事劳动关系协调人员。
苏州市(姑苏区、新区、工业园区、相城区、吴中区、吴江区)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考试的学员,都可以报名参加培训班课程学习。
上半年上课安排:
期开班:2019年1月;第二期开班:2019年2-3月;开设周末班。
公开课免费试听。
详情咨询微:、415838978。(方老师)。
:szxckjw(方-草木精华)。
轨道4号线三元坊站4号出口三元宾馆旁边会计辅导中心。
课程讲解劳动法:
1、什么是劳动法?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
2、劳动法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劳动法的主要特点有:(1)劳动法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2)劳动法与民法关系密切,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3)它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个立的法律部门。
3、劳动法所调整的对象是什么?
劳动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劳动关系,即劳动者因参加社会劳动而与所属的企业、事业、国家机关及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之间所发生的那一部分劳动关系。
4、劳动法所调整的其他关系是指什么?这些关系的当事人有哪些?
除了劳动关系之外,劳动法的调整对象还包括那些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有些是发生劳动关系的必要前提,有些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有些是随着劳动关系而附带产生的关系。这些关系的当事人,有一方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中的一方,而另一方则是有关的等。
5、简述现代劳动法主要由几种制度组成。
现代劳动法主要由就业促进制度、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标准制度、职业技能开发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监督检查制度组成。
6、就业促进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就业促进制度主要包括国家的就业方针,有关部门在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服务、实施失业保护等方面的责任和措施,以及对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促进措施等。
7、什么是集体谈判?集体合同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集体谈判是指员工代表(通常是工会代表)和单位行政部门或者雇主之间就劳动条件的改善和劳动关系的处理问题进行的谈判制度。集体谈判在我国目前被称为“集体协商”。当谈判达成一致时,双方达成的协议称为集体合同。
集体谈判制度主要包括谈判的主体、对象和程序,对谈判过程中劳方谈判权的保护,以及有关部门在集体谈判中的作用。集体合同制度主要包括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以及集体合同的形式和效力等内容。
8、社会保险制度的功能有哪些?内容是什么? :社会保险制度的功能是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和生育等情况下能够获得帮助和补偿。社会保险的内容一般包括:社会保险的项目种类,享受范围、资格条件和待遇标准,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运营等。
9、劳动是公民的权利的含义是什么?
劳动是公民的权利的含义在于,我国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同等的权利,这对公民、用人单位和国家都有特定的法律意义。(1)对公民来说,意味着享有包括就业权和择业权在内的劳动权。(2)对用人单位来说,意味着应当平等地录用符合条件的职工,履行提供失业保险、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方面的职责。(3)对国家来说,应当为公民实现劳动权提供必要的保障,如保障公民有均等的就业机会;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来创造就业条件。
10、劳动是公民的义务的含义是什么? :劳动是公民的义务,这是从劳动尚未普遍成为人们生活需要的现实和社会主义制度固有的反剥削性质所引伸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