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苏州吴中木渎消防工程师培训

  • 图片0
  • 图片1
  • 图片2
  • 图片3
1/4
新浪微博
QQ空间
豆瓣网
百度新首页
取消

苏州吴中木渎消防工程师培训 新科教育
服​‌‌务描述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是2012年9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以人社部发〔2012〕56号印发的法规,该《办法》共11条,主要包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相关事项。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章 总 则**条 为提高消防技术人员能力和素质,加强消防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与管理质量,根据《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据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方面工作的技术人员。第三条 国家对依法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第五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评价办法另行制定。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英文分别译为:Level 1 Certified Fire EngineerLevel 2 Certified Fire Engineer第六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负责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照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苏州吴中木渎消防工程师培训 新科教育

苏州华源教育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木渎分公司为你提供的“苏州吴中木渎消防工程师培训”详细介绍
在线留言

*详情

*联系

*手机

木渎消防工程师培训信息

VIP推荐信息

热门搜索

苏州教育培训>苏州专业教育/培训>苏州吴中木渎
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
触屏版 电脑版
@2009-2024 京ICP证10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