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技术条件
(1)配备、合理。主要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本工程勘察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注册人员应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主导非注册人员中,每个主导至少有1人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相应类型的工程勘察项目不少于2项,其他非注册人员应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相应类型的工程勘察乙级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项目不少于1项。
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建设工程勘察的基本内容是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查和工程地质勘查。勘察任务在于查明工程项目建设地点的地形地貌、地层土壤岩性、地质构造、水文条件等自然地质条件资料,做出鉴定和综合评价,为建设项目的选址、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