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的普通税收体系
如果外国公司希望在吉尔吉斯斯坦注册法人实体,它额外提供一份经认证或公证的国家注册摘录或其他文件,证明它是其国家法律下有效的法人实体。吉尔吉斯斯坦法人实体的国家税收和费用如下:
· 企业所得税 - 10%;
· 增值税 - 12%;
· 所得税 - 10%;
· 吉尔吉斯斯坦境内由未与常设机构有关联的外国组织获得的源泉所得税 - 根据费率不同而异,为5%至10%。
· 特别消费税;
· 销售税- 根据经营实体和销售的货物、工作或服务的类型而定,为0%至5%;
· 财产税- 根据财产对象的应税基数为0.35%至0.8%;
吉尔吉斯斯坦的主要税种有哪些?
答:主要税种包含:企业所得税(10%,计税依据:营业收入-税法规定可扣除项)个人所得税(10%。计税依据:工资薪金总额-税法规定的可扣除项)、增值税(12%,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征收)、消费税(取决于特定商品的种类机器体积或重量)、销售税(1%-5%);财产税(税率由地方确定,税率通常不超过0.8%)。企业纳税时间一般为每月20日前上报月税
吉尔吉斯斯坦对税务登记有哪些要求?
答:吉尔吉斯斯坦的税务登记实行注册地管理,纳税人在其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纳税人识别号,国家税务服务局发放身份码。当纳税人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地点与其登记注册地不同时,纳税人需要进行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