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放车场和生产厂房;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3,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具体办理手续的程序是:
1. 递交书面申请 到所在地区、县级交通局汽车维修管理办公室(简称汽修办),汽修办会根据你的申请向你提交一套完整的格式性的申报资料,再认真填报。
2. 汽修办管理人员到现场(汽修厂)实地检查软、硬件设施是否符合你申办的开业条件,并会指出还应作哪些整改和补充。
3. 经汽修办验收符合开业条件后颁发《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4. 凭《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证》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5. 凭《工商营业执照》向当地税务管理部门申报‘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