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筹原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针对入驻的个人资企业,按照收入10% 的利润率实行优惠税率,通过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税目转化为个人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只需要通过成立一人企业跟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改变了商业模式和个人获取收益的名义,就可以享受到政策。
个人资企业年收入不超过500万,另需缴纳3%增值税及0.3%的附加,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3%的增值税可以抵扣。
年收入超过500万的个人资企业,转为一般纳税人,同样按照3.5%个人所得税,需缴纳6%的增值税及0.6%的附加(6%的增值税专票可用于抵扣)。
个人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新税率表
为贯彻落实《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年第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我地个体工商户、个人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应税所得率(低值):
行业 应税所得率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5%
建筑、房地产 7%
饮食服务业 7%
娱乐业 20%
其他行业 10%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个人所得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0元的 5 0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050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4050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65500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无起征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同区间收入(不含税收入)税负变化表一览
年收入间
(单位:万) 月收区间 增值税 附加税 个税综合税率 增值税
扶持比例 实际税负
120以下 10万 0 0 0.5-1.12 0.6% 0.5-1.12%
120-300 10万-25万 3% 0.27% 1.12-1.65% 0.6% 3.79-4.32%
300-500 25万-42万 3% 0.27% 1.65- 2.19% 0.6% 4.32-4.86%
500以上 42万以上 6% 0.54% 2.19- 3.5% 1.2% 7.53-8.84%
备注:以服务业应税率为10%来计算的,月销售额10万以内免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