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污染排放清洁化:针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存在固废露天堆放、“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厂容厂貌较差,污染防治工作粗放等问题,各地要督促回收拆解企业落实《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有关拆解污染防治要求,设置符合要求的拆解产物堆放场所,严防露天堆放;严格落实拆解过程中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水、废气排放以及土壤、地下水污染监测,依法贮存和处置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推动报废注销数字化:推动整合优化“车辆注销一件事”应用场景,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将车辆报废申请、回收企业选择、车辆注销登记等服务集成到客户端,实现车辆报废注销全流程“掌上办”。促进联动监管常态化:各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会商机制,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监管信息共享,研究部署行业发展、污染防治等工作。
《若干措施》中提出了两方面支持政策。一是鼓励老旧车辆淘汰更新。顺应汽车消费升级的趋势,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二是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支持企业进入该体系,从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再者,要贯彻关于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部署要求,延长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重新认定的过渡期。后,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明确企业建设项目用地原则上为工业用地。对于已经取得资质的企业及部分在建项目,按已经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通过这些举措,把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