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召开进度协调会
监理单位每周或每月组织召开进度协调会,由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进度情况,分析进度偏差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各方参加会议,共同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如设计变更、材料供应、施工场地等。
经济措施:对施工单位采取奖惩措施,对提前完成进度目标的给予奖励,对延误进度的进行处罚,以激励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
合同措施:根据合同约定,对因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进度延误,要求建设单位给予相应的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对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进度延误,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工程款支付审核
支付申请审核
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申请中应包括已完成的工程量、工程价款、应扣除的预付款、质量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