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年报,后果很严重。没有如期进行年报的企业或者合作社,将会被工商部门列入异常名录(异常经营状态)。
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处处长王斌介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被作为监督管理对象,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将在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受限。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目前还有部分经营者没有按时年报。当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打电话提示对方按时年报时,有经营者并不以为然。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对于未按期限年报的,将被工商部门列入异常名录(异常经营状态),并向社会公示。
市工商局信用建管处工作人员孙建告诉记者,有位曾经咨询过他的私企业主专程从内地回来,主要目的是将自己移出“信用黑名单”。起因是儿子要在国外读博士,学校要求出示父母亲的信用记录,在办理信用证明期间,查询到他曾经和同学合伙开过一个公司,这个公司有信用不良记录,他因此被连带。大概10年前他和同学合伙开公司,公司运营后不久,因为某些原因,他放弃公司,但是没有在工商部门做法人变更,后来同学经营不善,随后关门,也未在工商部门注销。经过查询,该公司因为没有按时纳税,上了“经营异常名录”。他回来就是咨询采取哪些补救措施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让儿子顺利完成学业。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工商局了解到,企业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所有社会公众都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查询获知相关信息。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失信行为,由有管辖权的工商部门移出。其中,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5年未再发生失信行为,需向省级工商部门提出移出“黑名单”申请,其移出难度相对较大。目前自治区工商局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信息公告”中的“期满三年提醒公告”栏目,陆续发布了即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提醒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