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外资企业注册流程
阶段: 项目初审,交至 经发局
01. 关于设立外商资企业的申请报告
第二阶段:名称核准,交至工商局
01. 项目初审意见
02.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03. 名称预先核准事宜委托书
04.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相关事项
05. 合法开业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公证件原件(5份)
06. 境内法律文书送达接收人登记表
第三阶段:环保初审 , 交至
0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自检表
第四阶段:公司文件审核/颁发批准证书 交至经济贸易发展局
01.名称核准书
02.项目申请报告
03.苏州环境影响自检表(如有要求需做评估报告)
04.环保预审意见
05.租约(附出租方的产权证明)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土地合同
06.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07.章程、合同
08.董事会成员名单及任命文件(注明法定代表人)
09.正、副总经理名单及聘任文件(注明法定代表人)
10.董事会成员和正副总经理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11.中方领导成员履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12.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
13.多个外方合资时出具合资协议书,(在此情况下,公司章程须注明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
14. 合法开业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公证件原件(5份)
15. 资信证明
16. 其它需报送的材料
17.监事任命表
18.境外投资者(非自然人)主体资格审核申报表
第五阶段:公司注册登记/核发经营执照,交至工商局
01. 名称核准书
02. 苏州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自检表(如有要求需做评估报告)
03. 环保预审意见
04. 租约原件(附出租方的产权证明)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土地合同原件
05. 章程、合同
06. 董事会成员名单及任命文件(注明法定代表人)
07. 正、副总经理名单及聘任文件(注明法定代表人)
08. 董事会成员和正副总经理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09. 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
10. 多个外方合资时出具合资协议书(在此情况下,公司章程须注明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
11.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12. 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13.申请登记事项
14. 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5.法定代表人审查意见
16. 法定代表人履历
17. 批复(或备案表)及项目批准证书
18. 其它需报送的材料 (涉及前置审批的)
19.监事任命表
20.境外投资者(非自然人)主体资格审核申报表
第六阶段:公司办理刻章代码/核发税务执照,交至税务局
会计从业资格证 身份证 照片2张
租约(附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及租房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