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录音室是以录制语言(节目)为主的录音场所,包括电影中的对白、旁白、白、解说以及广播电视中的新闻、报告、广播剧等。这种录音室的主要特点是体积小,混响时间较短,一般体型比较简单规则,除地面外,边界吸声处理通常采用分散式均匀布置。尽管这种录音室录制的对象都是语言,但由于音质要求达不同,声学特性也有所差别,就体积而言,用于广播录音的录音室(或播音室)一般体积较小,通常不足100立方米,许多播音室的体积均在45立方米-75立方米之间,有的甚至只有30立方米左右;用于电影、电视剧等语言录音的录音室,体积一般在200立方米以上,有点甚至近800立方米。就音质要求来说,前者偏重于清晰、自然、真实,而后者除了应有清晰度外,根据节目内容的不同,往往还要求具有空间环境感、空间方位感及其他音色特点。
各种不同用途的房间,佳混响时间各不相同,总的趋势是,以语言为主的房间,佳混响时间比传输音乐信号的房间短得多,并且与房间的体积有关,至于对白录音室与播音室一类房间的佳混响时间,过去大多采用白瑞那克提出的会议室佳混响时间曲线。近年来,在对白录音室和播音室的佳混响时间方面存在着不确定的倾向。;例如,我国建筑声学工作者的建议值则比较高,而我国广播电视系统曾提出了以后单值表示的佳混响时间为0.4秒,日本广播协会(NHK)与1961年提出的佳混响时间曲线推荐值如曲线d-e。至于混响时间的频率特性,有两只可供选择的建议,一是以平直为准,一是从低频至高频略呈逐渐加长的趋势。我国广播电视系统曾在提出了04秒的单一佳值的时间,对其频率特性做了具体规定,混响时间随频率的提高逐渐加长,其比例为0.875:1:1,125.这是容易理解的,这种频率特性在于语言的清晰度与明亮度,并减少低频嗡声出现的可能性。这对于广播而言是至关重要的。事实上,它有助于清除鼻音或喉音的加重。我们的实验研究表明,对于汉语普通话,如果250赫左右过分加强,将导致鼻音或喉音的加重,而4000赫-8000赫过强,则容易出现滋声,所以高频适当加长有助于语言的明亮度,并加强了辅音的能量,但不宜过长,许多国家如日本、联邦德国等,一般建议混响时间的频率特性以尽可能平直为宜,原因就在于此。</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