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特区内除生产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试行由外经贸部总量控制,经济特区自行审批的办法。可以直接从事自营进出口业务。 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范围内,可以经营该企业或院所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该企业或院所生产、科研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在从事自营进出口贸易活动中,可以享受与公有制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相同的待遇。 遵守国家有关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接受外经贸主管部门和进出口商会的监督、管理和协调。
*产品
办理进出口权办理进出口权收费合理吉林办理进出口权松原办进出口权公司地址
主题
价格 商品详情 商品参数 其它
*详情
我想咨询该商品价格方面的问题,请尽快和我联系!
*联系
*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