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内容
产品认证评定的主要内容是:公正性;法律地位;能力(产品认证要求有能力)和质量体系。中国采用的产品认证制度主要包括四个基本要素: 质量体系(环境体系)检查评定; 型式检验;监督检验和监督检查。前面两个要素是取得产品认证资格的基本条件,后面两个要素是产品认证后的监督措施。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缩写“CCC”)。对列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发布的《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
凡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机构认证的,未按规定标贴认证标志,一律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逐步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原有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CCEE认证
CCEE的认证标志--长城标志中国电工产品认证(CCEE)于一九八四年成立,英文名称为China Commission for Conformity Certifica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以下简称CCEE),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电工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组织(IECEE)的机构,是中国电工产品领域的国家认证组织,CCEE下设有电工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照明设备四个分。现已废止。
CCIB认证
CCIB是中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China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的英文字头缩写。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简称SACI)对进口商品实施的安全认证制度,凡列入SACI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目录内的商品,通过产品安全型式试验及工厂生产与检测条件审查,合格后,加贴CCIB商检安全标志,方允许向中国出口、销售。常见于的进口设备,电器上。现已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