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审计报告具体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 基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有特定的批准证书或税务登记证,也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2. 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需为完整且数据准确的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上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如企业已有)12月31日的各明细科目余额表 ;各币种的12月31日的现金盘点表;各开户银行的12月31日的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及余额调节表
3. 债权债务及资产情况资料:应收账款明细表及与客户的对账资料 - 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明细表 - 固定资产清单 - 存货盘点表
4. 税务及其他相关资料:税务申报表(需提供近几个会计期间的税务申报表,并加盖税务机关印章);重大合同和协议(如贷款合同、租赁合同、销售合同等);内部控制制度文件 ;近几个会计期间的会计凭证和账簿
在出具审计报告时,会计事务所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对审计对象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实际情况,记录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
2. 对审计对象的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完整、合法,关注重大交易和事项的凭证。
3. 对审计对象的财务报表进行测试,确保其准确、完整、合规,使用适当的测试方法,如抽样测试、全面测试等。
企业投标审计报告应包含事务所名称、至少两位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以及审计意见和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核心内容。这些财务报表需按照通用原则编制,并符合中国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了基本的审计报告外,某些特定的招标项目可能还要求提供经相关监管机构备案的审计报告,或者需要报告上带有二维码防伪标识以验证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