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个体工商户的个人经营所得按照5%-35%缴纳税费,这个税率不包括增值税以及附加税,而在地方税收洼地核定征收政策下,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以及个人经营所得税的综合税负3%左右。
山东和河南园区,核定税率0.5%,年450万以内实现小规模纳税人综合税负3%以下,园区招商个体户注册式经营,注册地和经营地址允许分开,成立办理10个工作日左右正常开票经营。
什么是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五)
1.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资企业投资人、合伙 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 所得;
2. 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通常情况下
有工商和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按照经营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核定征收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来说之所以重要,因为核定征收可以帮助企业合理合规进行纳税筹划,通过成立个体工商户来享受核定征收税收扶持是企业有效降低税负压力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