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评估需明确以下要素:
土地使用权:使用性质、年限及土地评估部门的划定影响补偿金额。
建筑物及设施:养殖场舍、饲料仓库等基础设施需详细评估其价值。
生物资产:猪只市场价值和健康状况纳入评估范围。
生产经营状况:评估养殖场的生产能力及经营状况,为补偿提供科学依据。
养殖场、苗木、工厂拆迁评估时,若因环境整治需拆迁,被拆迁方若不符环评要求则无补偿。但需注意,《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220号)明确指出,不得以环境整治、经济开发等为由限制或禁止畜禽养殖业发展。因此,拆迁方以环保名义要求养殖场无条件关停、拆除,属逃避合法补偿,缺乏法律依据。
建筑物与在建项目的评估通常采用重置价值法,即在评估基准日,重新购置该建筑物或在建项目所需的总费用,这涵盖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所有必要开支,并考虑了建设过程中设备、物资和资金的消耗。
在建工程主要涉及固定资产的建设和改良,包括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成套或单建设,以及维修、安装、改建、扩建和大修理工程。对于施工中可能发挥预定功能的固定资产,通常纳入在建工程评估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