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新乐北京孟文静律师告诉你棚户区改造不等于城中村拆迁
棚改那些事(一):注意!棚户区改造不等于城中村拆迁
本期开始,李文谦与孟文静律师与您一起来谈谈“棚改”那些事。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棚户区改造”可谓是拆迁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棚户区”是城市建成区较为“脏乱差”的区域,因此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把“棚户区”俗称为“城中村”。但在拆迁领域,二者存在的不同,其区别甚至可能造成拆迁补偿的差异。
,从性质上看,棚户区指是指城市建成区仍然存在的、属于棚户区性质的区域,棚户区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性质的房屋,也有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而城中村是由于城市的发展而逐渐被纳入城市管理体制内,或是被城市包围而形成的,它区别于棚户区的显著特点是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土地,居民户籍是农村户口。
其次,性质的不同造成了拆迁补偿的差异。
由于棚户区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因此不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实践中往往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而城中村的建筑大多建设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有着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房屋产权,因此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村民往往能够得到较多的补偿。依各地政策不同,有产权置换、货币补偿以及二者结合三种补偿方式。
在实际的拆迁项目里,许多拆迁方明白棚户区改造与城中村拆迁补偿的差异,为了节约成本,却利用人们对“棚户区”与“城中村”概念的混淆,将城中村拆迁项目当作棚户区改造来赔偿,或者是利用大家对相关政策与法律知识的不熟悉,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忽悠村民,以改造棚户区为由要求村民签订标准很低的补偿协议,这需要大家多多留意。
关于棚户区改造,我们将会在接下来的同一专题中继续为您讲解,敬请关注。有任何疑问也欢迎来电咨询。
李文谦律师,联系电话:;,律所合伙人律师,的行政诉讼、国内的征地律师。其所代理的廖明耀房屋强拆纠纷案件被评为全国征地拆迁典型案件,在征地拆迁领域享有良好声誉,以胜诉率和结案率久负。李律师代理的“全国滴滴专车案”更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乐视TV:李律师聚焦专车案做客《评论》)目前李律师已正式接受“王娜娜事件”受害者王娜娜的委托,助其合法维权案。
孟文静律师,联系电话:;,律所合伙人律师,于2006年开始从事征地补偿、房屋拆迁案件,办理过大量拆迁和征地纠纷案件,具代表性的是,被评为全国征地拆迁典型案件的廖明耀房屋强拆案,以及备受主流媒体关注的济南“专车案”等,利用丰富的知识和技能,为客户争取利益,获得广大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目前孟律师已正式接受“王娜娜事件”受害者王娜娜的委托,助其合法维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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