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措施:对施工单位采取奖惩措施,对提前完成进度目标的给予奖励,对延误进度的进行处罚,以激励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
合同措施:根据合同约定,对因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进度延误,要求建设单位给予相应的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对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进度延误,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计量的项目是已完成且质量合格的项目,对于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不予计量。例如,混凝土浇筑工程,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外观质量符合规范标准后,才能进行计量。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包括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准确,工程价款的计算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各项费用的扣除是否合理等。同时,要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了相关义务,如质量、安全施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