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汽车租赁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一)自有车辆不少于十辆,每辆座位数不超过七座,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停车场地;
(三)有必要的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那其办理所需条件:
1.持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自有十辆以上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车辆,车辆行驶证件有效,车辆类型为核载人数为九人以下的载客汽车; (车管所登记备案为租赁性质)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可供企业20%以上自有车辆停放所需停车场地;
有必要的经营管理、车辆技术、安全管理人员;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