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E的定义修改如下:
(a).为人身体佩戴或持有而设计及制造的设备,以防止该人的健康或安全受到一项或多项风险;
(b).(a)点所提述的设备的可互换部件,这些部件对其保护功能至关重要;
(c).第(a)点所述设备的连接系统,这些设备不是由人持有或佩戴,设计用于将该设备连接到外部设备或可靠的锚固点,而非设计用于固定并且在使用前不需要紧固工作。
第I类产品的定义已经过改进,包括防范以下小风险:
(a)表面机械伤害;
(b)接触微弱作用或长时间接触水的清洁材料;
(c)接触不超过50°C的热表面;
(d)暴露在阳光下(除了观察太阳时)对眼睛的伤害;
(e)非极端性质的大气条件。
III类产品也被重新定义为仅包括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风险,例如死亡或对以下健康造成的不可逆转的损害:
(a)危害健康的物质和混合物;
(b)缺氧的气氛;
(c)有害的生物制剂;
(d)电离辐射;
(e)高温环境,其影响可与气温至少100°C的环境相媲美;
(f)低温环境,其影响可与气温-50°C或以下的环境相媲美;
(g)从高处坠落;
(h)电击和带电作业;
(i)溺水;
(j)用手提电锯切割;
(k)高压喷气机;
(l)子弹伤口或刀刺;
(m)有害噪音。
认证模式:
II类:附件V中规定了EU型式检验(模块B),随后是附件VI中规定的基于内部生产控制(模块C)类型合规;
III类:附件V中规定了EU型式检验(模块B),和以下两种任一:
附件VI中规定的基于内部生产控制和有监管的随机产品抽查(C2模块)的类型合规(这一点与先前第11A条相等同)。
附件VIII中规定的基于生产过程质量(d模块)的类型合规(这一点与先前第11B条相等同)。
由于损坏,对于作为单个产品为满足单个使用者需求而生产的,并且根据第III类进行分类的PPE,提到的流程可遵循第II类产品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