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申办物业管理行业资质等级证书国家网上可查
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物业管理作为新兴服务行业在我国也开始突起,新建物业管理公司不断崛起。2007年修订新版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
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行业资质参差不齐的情况下,物业管理资格证书有哪些呢?
根据条件和等级不同,分别有这些资格证书:(1)物业管理员-中级证书,(2)助理物业管理师-,(3)物业管理师-技师,(4)物业管理师。
物业管理员-中级证书条件如下: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或相关大专以上证书者。
助理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或相关本科以上证书者。
物业管理师-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
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物业管理资格证书办理途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违反本条例的规
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
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组织《全国物业管理岗位证书》培训考试,合格颁发证书,该证书电子注册,网上可查。
南京企业申办物业管理行业资质等级证书国家网上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