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不少创业的朋友,在创业伊始,都在纠结是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合伙公司,这两者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你更适合成立哪种公司,现在就由我来为大家分析下:
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公司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承担责任形式: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则是企业法人,有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如果是几个自然人,更建议用有限公司来设立公司,权利义务更加对等,且不需要成立普通合伙企业,成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人数(股东人数):合伙企业应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而有限责任公司则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这一点其实对设立什么公司影响不大,创业之初,很少有人能攒齐50个人吧。
3.出资方式要求: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而其他合伙人则可以。有限责任公司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相对灵活,但是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即: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但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得有失,如果你是技术入股,而不出钱的话,就只能当普通合伙人了。但是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劳务入股评估方式由全体合伙人约定,在创业之初,一定要看合伙人如何对这部分价值进行约定。
4.注册资金的要求: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而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则是需要一定注册资本的。值得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现在也是认缴制,根据行业的不同,实际缴纳时间也不相同。
总结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公司在承担责任形式、合伙人数(股东人数)、出资方式要求以及注册资金的要求上存在明显差异。具体选择哪种类型的公司需要根据个人或组织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决定。但是如果作为一个自然人,更建议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或设置多层架构,上层为合伙企业,由合伙企业再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