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登记是企业退出市场的后一道必经程序。随着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全面实行,曾被企业吐槽的繁琐退市问题将会有效解决。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没有债权债务关系。其次要注意的就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则不能办理简易注销:
1、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2、企业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
3、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
4、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5、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6、以及商事登记机关认为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按照“一照一码”登记的企业及已办理清算组备案的企业目前暂时还不适用简易注销,仍须按现行有关企业注销的规定进行办理。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资料不会准备,找精益求精集团)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解散公司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
4.全体股东签署的无债权债务等声明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书(原件1份);
5.注销公告(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