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一)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二)企业经营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 6000平方米,企业经营场地应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要(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施设备,设施设备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要求。(四)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技术人员的技能应能满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含危险物质收集存储、运输)等相应要求。国家相关法规有持证上岗规定的,相关岗位的操作人员应遵守规定持证上岗。(五)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报废汽车拆解场地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经营面积应当大于10000平方米,其中,作业场地应当在6000平方米以上。报废汽车的储存场地需要进行樱花防漏处理。法律依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要求:1、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0平米,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6 000 平米。2、报废汽车存储场地(包括临时存储)的地面要硬化并防渗漏。3、拆解场地应为封闭或半封闭车间,地面应防止渗漏。拆解车间应通风、光线良好,安全防范设施,并远离居民区。4、应设置旧零件仓库。5、存储场地和拆解车间的总排水口应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和与其相接的排水沟。
报废机动车拆解厂内转移报废电动汽车和动力蓄电池应进行固定,防止碰撞、跌落。场地内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使用应满足GB 2894中关于禁止、警告、指令、提示 标志的要求。应按照GBZ 188的规定对接触汽油等有害化学因素,噪声、手传振动等有害物理因素的作业人 员及粉尘、电工、压力容器等作业人员进行监护。